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意见
和召开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加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在审查的《成都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网址:www.cdlao.chengdu.gov.cn)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06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在网上回复,若为书面修改意见,则反馈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2号,邮编610012)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将于5月26日在成都召开《成都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主要内容:
1、如何实现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良性互动;
2、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如何划分,包括划分的条件、程序等;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确定方法,是否应对最高投票权予以限制;
4、是否应当确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及其确定方法;
5、如何 维护前期物业管理中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6、对《成都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的其他建议。
二、报名事项
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市民,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者均可报名,请于2006年5月22日前将本人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204室报名,联系人:李欢,联系电话:86279360,电子邮箱:cdwygl@yahoo.com.cn。
三、听证代表的确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按各界、各类人士的适当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听证代表后,再将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听证材料发给听证代表,并请届时准时出席。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