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了解,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继与《成都日报》、《成都房产报道》、成都电台交通广播、《成都商报》合作后,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我会再度与四川分众传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成都商业楼宇液晶电视信息屏建立统一宣传平台。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会员单位支持配合。
1、确立宣传方向。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为宣传指导思想,积极宣传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共建和谐物管区域的典型案例,树立物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收集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并反映给我会;我会将选取典型事例在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
2、明确宣传任务。把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推荐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和优质服务人员,引导公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正确认识等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我会组织开展的各种宣传推荐活动,努力建诚信企业,做文明员工,创企业品牌,塑行业形象。
3、拓展宣传阵地,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我会与《成都日报》、《成都房产报道》、《成都商报》、成都电台交通广播以及成都商业楼宇液晶电视信息屏等建立的“和谐物管”栏目,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在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开设宣传栏,或引入商业楼宇液晶电视信息屏,便于业主及时了解这些媒体的相关报道,将和谐物管的宣传触角深入到各个物业管理区域,将和谐物管宣传到户、到人。
4、把握宣传渠道,引导舆论导向。在对个别物业管理企业的典型违法行为予以曝光的同时,控制负面影响,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社会各界对物管行业的信任感。会员单位发现存在物业管理恶性竞争、违法经营、违规招投标等破坏行业秩序的,请尽快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尽量避免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危及整个物管行业在公众中的信誉度。
望各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宣传工作的领导,自觉把企业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专(兼)职宣传通讯人员,与我会保持联系,畅通信息渠道,丰富宣传信息流,共同努力营造全市“和谐物管”的宣传氛围,共同促进“和谐物管区域”的建设。
特此通知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