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告
各会员单位:
最近,据部分会员单位反映:某些单位和组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决定评比项目、出台评比标准、评选办法,从事调查、评选、推介物业管理企业等活动,且让物业管理企业支付数额巨大的调研、评选、公告等费用。这不仅干扰了物业管理市场的正常秩序,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误导消费者,有的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的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会未以任何形式参与在我市开展的关于调查、评选、推介优质诚信物管公司/服务小区的有关工作。
二、凡属我会组织的行业活动,均会下发加盖有本会印章的正式文件公告,并在《成都房产报道》和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否则,各会员单位有权拒绝。
三、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各种评比活动的通知》,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和声誉,依法经营,诚信履约,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构建和谐物管、创建文明成都而孜孜努力。
特此公告
二ΟΟ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