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2017年8月22日凌晨4时15分,高新区“盛世名居”小区物业用房发生火灾。经调查,此次火灾系一楼物业服务中心插线板线路老化引起,由于扑灭及时,未造成较大损失。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强化物业服务区域火灾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物业用房、办公区域离人断电等相关措施的宣传培训,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中的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水泵动力设备等强弱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消防设施出现误报、渗漏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或防护措施。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维修;保修期满后的,及时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相关程序组织维修,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房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房发[2017]96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物业服务机构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的督促指导,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督促物业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应予以通报并对相关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规定时间内不实施整改或两次以上(含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应予以公开曝光,报市局信用办对相关机构予以信用记减分。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定期组织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员开展消防、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灾害自救、紧急避险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和物业管理区域宣传栏、管务公开栏等平台,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通过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宣传挂图等多元化形式深入开展进楼入户式消防常识普及,最大限度地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知识。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