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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千余有物管的小区八成没业委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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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夏盛 实习生 张树波)长沙究竟有多少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面临什么矛盾?昨日,记者走访长沙房产局、物业协会等部门,关注长沙小区业委会的产生、运作和危机应对等现状,尝试探讨业委会的未来出路。

  入住率不够是制约“业委会”成立的硬伤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物业办公室了解到,到今年3月,长沙市有物管公司服务的1000多个小区(项目)中,成立“业委会”的仅有两成。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彭副秘书长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需经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合法有效。业主入住率达不到要求,成为制约“业委会”成立的一道硬伤。“另外,业主热情不高也是一大因素。” 彭副秘书长说,“如果没有责任感强,愿意为业主服务的一些人站出来,业委会就无法成立。”

  业主不缴物业费,业委会有义务督促

  彭副秘书长表示,业委会成员的挑选,业主们确实要擦亮眼睛,一是要有服务小区的热心与热情,二是要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管理与物业工作的监督,三是业委会成员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帮助业主维权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职责。”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部部长王永坚说,业委会需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当然,业主违反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王永坚说。

  应借鉴深圳或发达国家物业管理的经验

  “深圳不管是在物业管理方面、还是业委会方面,在全国都是标杆,值得长沙借鉴学习。”彭副秘书长介绍,我国物业管理方面的诸多立法都是借鉴深圳的经验。深圳物业管理的成功关键在于其规范化的法律法规以及居民强烈的服务意识。

  “境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一样值得借鉴。”王永坚介绍说,一些国家规定在业主入住之前,需要成立业主联合大会,并由业主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使得业主联合大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这样就解决了以后物业与业主产生矛盾时费用无人缴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