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率不够是制约“业委会”成立的硬伤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物业办公室了解到,到今年3月,长沙市有物管公司服务的1000多个小区(项目)中,成立“业委会”的仅有两成。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彭副秘书长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需经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合法有效。业主入住率达不到要求,成为制约“业委会”成立的一道硬伤。“另外,业主热情不高也是一大因素。” 彭副秘书长说,“如果没有责任感强,愿意为业主服务的一些人站出来,业委会就无法成立。”
业主不缴物业费,业委会有义务督促
彭副秘书长表示,业委会成员的挑选,业主们确实要擦亮眼睛,一是要有服务小区的热心与热情,二是要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管理与物业工作的监督,三是业委会成员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帮助业主维权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职责。”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部部长王永坚说,业委会需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当然,业主违反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王永坚说。
应借鉴深圳或发达国家物业管理的经验
“境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一样值得借鉴。”王永坚介绍说,一些国家规定在业主入住之前,需要成立业主联合大会,并由业主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使得业主联合大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这样就解决了以后物业与业主产生矛盾时费用无人缴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