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小区自治之路,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民主起步,体现了业主们在遵循法律前提下的诸多尝试,折射出业主们的民主意识、民主素质。受利益冲突、民意分歧和信息隔阂的局限,小区自治维权之路注定坎坷。其中既有鲜明的集体冲突,也有幽暗的个体矛盾;既有正当的权利诉求,也有纠扯的私心杂念。如何化解难题,考验着小区的自我修复能力,也有赖于相关部门的解锁功夫。这也是我们关注芳草地小区自治、维权的目的和意义的所在。
又一案宣判 芳草地小区面临物管真空
人民南路芳草地小区的纷争似乎暂时可以画上一个句号。
去年10月28日,按照业委会的通知,艾明物业准备进入人民南路芳草地小区,但部分业主表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一事他们并不知情,反对新物业进场,新旧物业一度对峙。随后,部分业主以擅自签订物业合同为由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另一方面,业委会以双方未签订合同为由,与老物业三泰物业对簿公堂,要求其撤走。
今年7月,前一案一审宣判。由于“业委会在组织投票的程序上存在问题”,法院判决撤销芳草地小区业委会选聘四川艾明物业有限公司作为芳草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确认芳草地小区业委会与艾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见成都商报7月28日报道)。
本月,后一案件也一审宣判。武侯区法院认为,三泰物业没有与业委会签订合同,再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缺乏合同依据,缺乏双方的合意”,要求三泰物业撤离芳草地小区。在这之前,今年7月,三泰物业已经在小区内张贴公告,主动提出将于本月31日正式退出芳草地小区。
眼下,为避免出现没有物业管理的真空状态,小区正在积极努力,准备在本月内挑选物管公司在半年内进行临时托管。
小区民主自治、业主维护权利,如何从感情恩怨、利益冲突、民意调和和信息隔阂中突围?近日,成都商报记者再次走进芳草地小区,探访小区业主自治之路。
2007年,成都市内不少老旧商品住宅小区开始像芳草地小区一样觉醒。在习惯了由物管张罗一切后,自治意识生根发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芳草地小区业委会在筹备之初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憾,这为后来时时掀起的风波埋下了伏笔。
小区自治意识复苏萌芽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08年3月,包括范瑞华、黄宗琼在内的一群业主发起人,向火车南站街道办递交了申请书,申请成立新的一届业委会,并最终获批。
2007年,芳草地小区一名业主提议成立业委会。业主范瑞华对此感触颇深。2000年,她和丈夫余恩沛搬来芳草地,当年小区还顶着“全国优秀住宅小区”的光环。但几年下来,不少业主感慨没感受过业委会的存在。有什么事情一般就去找物管解决,业主的利益也难以得到维护。而小区的“光环”也日渐黯淡,难复当年之貌。
范瑞华和黄宗琼等几名业主合计后,有心于此。正好,两人是一对搭档———小区组建了一个合唱团,两人分任正副团长,并曾在小区各种节庆上献歌。
“谈不上友谊。”范瑞华回忆,当时在她心目中,黄宗琼对小区事务热心,也吃得苦。彼此住在楼上楼下,因此两人走动更加频繁,几名热心业主也被召集起来,在他们的客厅里商议成立业委会的事宜。
2007年,成都市内不少老旧商品住宅小区开始像芳草地一样觉醒。在习惯了由物管张罗一切后,自治意识生根发芽。其背景是,《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将在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范瑞华和黄宗琼等业主开始频繁查阅资料,熟悉政策法规,确立方向,并且下定决心要齐心协力,为小区业主争取权利,“当时大家真的是拧成了一股绳,想把这件事搞好。”
2007年9月,他们到武侯区房管局查询,发现芳草地小区其实是有业委会的,其备案时间为2000年1月10日,任期两年,但早已失效。按照规矩,小区业委会可以换届选举,也可新成立一个。
经过数月酝酿,2008年3月,包括范、黄在内的一群业主发起人,向火车南站街道办递交了申请书,申请成立新的一届业委会,并最终获批。
在发起人的诸多努力下,业委会筹备小组成立。
略有瑕疵的业委会选举
芳草地业主众多,彼此不是很熟。拎着票箱上门的人多少会进行一些“暗示”或“诱导”:“选这个,选这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部分选票其实并未经过业主本人的斟酌与选择。
筹备小组随即展开了业委会候选人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最终产生了28名业委会候选人。有的在职,有的已经退休,来自于各行各业。2008年7月,在社区书记的主持下,又初选出16人。
名单中有黄宗琼。筹备人之一范瑞华不在其中。她说自己体弱有病,不能胜任,推荐了丈夫余恩沛参加。余曾是一名建筑师,筹备之初也曾出谋划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正是这对夫妻档,后来与一道成立起来的业委会分道扬镳,成为强硬的对手。
期间,有两名候选人宣布退出。一位名叫陈进的业主递增进来。他的进入,也为后期的一些争议埋下了伏笔。
筹备组在小区内张贴出了每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除了在小区内设立投票站,他们还采用了流动投票的方式,每3人一组,带票箱上门请业主投票———在成都许多小区内,这种投票方式非常流行,可以兼顾上班族,被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公平选举模式,可尽量防止黑箱操作。
但范瑞华坦承,当年选举时确实曾经存在一些瑕疵。
芳草地业主众多,很多都是上班族、租房户,彼此不是很熟。部分业主对于选谁很茫然。这时,拎着票箱的人多少会进行一些“暗示”或“诱导”:“选这个,选这个。”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部分选票其实并未经过业主本人的斟酌与选择,但似乎又无可奈何。
在一些业主的回忆中,当时的选举已经受到了部分人抗议和反对。个别业主站出来,直接反对成立业委会,认为他们“想吃钱”。当时,这种声音尚未成势。
2008年9月,14天的选举后,芳草地844户业主,实际参与投票的有效投票数为645票。其中黄宗琼、余恩沛的票数分列前二、三名,被选为副主任,主任名叫周莉。11人中还包括陈进、杨文清等人。
在后期,这些名字逐渐为小区广大业主共知,并出人意料地演变为“派系纷争”的代名词。
业委会成员之间的纷争
曾经看上去那么善意、团结的业委会,慢慢出现了分裂、排挤和对立。2009年6月5日,芳草地业委会发出一份公告:芳草地业委会副主任余恩沛辞去委员、副主任职务。8月,周莉也辞去业委会主任。
业委会才成立几个月,他们为何选择了离开?已经没有人能够清晰地讲出,各种矛盾究竟是如何激发、衍生,并让大家分道扬镳的。时隔一年后,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时,无论是留任者还是离去的人,言语中都充满了怨愤和指责。
范瑞华说,她看不惯黄宗琼某些做法,“让亲家帮忙打印的文稿,还要拿回来报账”,“当了业委会主任,就想到报电话费”,“黄宗琼在宣传业委会选举时跟人发生冲突,称戒面掉了,要对方赔偿不成后,还要物管报账……”
余恩沛也对业委会其他委员的做法表示反对。比如周莉因在外地上班,难以顾及日常事务,业委会准备选陈进为常务副主任,“组织法中根本就没这种规定”。
陈进的资格也遭到了他的抨击,比如当时选业委会候选人时,陈只有产权授权书。此外,陈进还因为在楼顶上搞违建曾被媒体曝光,而违建者不能进业委会。
“当时是余恩沛说要增补陈进的。”对余恩沛的说法,业委会又是另外一番解释,“周莉当时要工作,在金堂早出晚归,开会经常不到。为了这个事情,几个主任闹矛盾。”
至于戒面,黄宗琼说当时为了向物管说明情况,就出示了发票,“现在就说成我拿发票去找物管报账,用这个来攻击我”,“还说我们复印1角报1角5。就是复印100张也就5块钱,要吃钱就多吃点嘛!”
反过来,业委会也看不惯余、范夫妇二人。
一次范瑞华请腰鼓队表演,没跟主任商量,私下给了200元,“主任说了一句你招呼都不打,当时就干起来了。后来她在楼下喊,说黄宗琼想把我家老头子架空。”
在他们看来,“余恩沛脾气很暴躁,他和别人都是对立的,他觉得很孤独。”至于最先的业委会主任周莉,她并未处于漩涡的中心,双方都觉得她“工作太忙了,无暇顾及主任一职”。
双方关系渐渐恶化。范瑞华说,老伴因为经常持反对意见,“别人就开始有意孤立他。”有时业委会连开会也不通知他。
2009年3月,业委会发出公告称,如果有业主对业委会个别委员有意见和看法,希望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而不应恶意攻击。
曾经看上去那么善意、团结的业委会,慢慢出现了分裂、排挤和对立。这在成立之初,这是许多人未曾料到的。
当年6月,余恩沛正式辞职。因为性格不合、办事风格的差异、理念的冲突……让大家再也无法回头。
报道提示
数额巨大的公共收益究竟该由谁掌握、如何分配,成为许多小区物管和业委会争吵不休的根源。芳草地小区未能“免俗”,由此也引发了业委会同老物管、业主与业委会和新物管的矛盾,并一度打破了小区的宁静。请继续关注“重访芳草地小区自治之路(下)”。
记者 辜波 实习记者 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