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们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市建设局拿出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改进措施,建立考核机制,规范资质管理、物管企业准入机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和居民小区业主自治行为。今后,我市各新建小区选聘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均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委员们认为,市建设局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认真承办,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委员们建议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物管服务水平,加强考核,树立物管品牌,提升物管形象。
王金国指出,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重要意义。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小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建设局要综合管理,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在规范管理上认真研究,逐步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培育典型,分类指导,提升物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