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东骏湖景湾七期”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东骏湖景湾七期”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大道马超东路段555号。
本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43570.777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8439.0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735.26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703.79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022.943平方米,物管用房(含不小于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567.07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公厕、垃圾站)建筑面积113.785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65.881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14565.836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3081.63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631.0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53.142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3601.00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348辆。其中,地上室外停车位30辆,地下停车位318辆。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400辆。
全民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67.07平方米(含不小于30.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位于85#楼首层、86#楼首层。
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物管用房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在成都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2020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或者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凡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可按时前往成都市锦江区教场坝东五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教场坝东五街8号
电话:028-86630101
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人: 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