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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骏湖景湾七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东骏湖景湾七期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东骏湖景湾七期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大道马超东路段555

本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43570.777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8439.0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735.26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703.79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022.943平方米,物管用房(含不小于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567.07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公厕、垃圾站)建筑面积113.785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65.881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14565.836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3081.63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631.0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53.142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3601.00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348辆。其中,地上室外停车位30辆,地下停车位318辆。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400辆。

全民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67.07平方米(含不小于30.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位于85#楼首层、86#楼首层。                          

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物管用房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在成都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2020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或者在住建蓉e-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凡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可按时前往成都市锦江区教场坝东五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教场坝东五街8号

    电话:028-86630101

  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人: 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