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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府”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甘洛大烽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锦江府”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江府”

建设单位:甘洛大烽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甘洛县新市坝镇滨河东路1号,四至范围: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酒店

“锦江府”规划总建筑面积120331.59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03822.4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2169.94 平方米,商业面积6536.94平方米,酒店面积4809.24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97.7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面积80.33平方米,门房面积14.70平方米,垃圾用房面积20平方米,老年及儿童活动中心面积93.53平方米;

地上不计容面积(架空层)1540.37平方米

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4968.75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14968.75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50,建筑密度:36.33%,绿地率:30.01%。

机动车车位39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97.79平方米,位于3号楼1层。

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缴存,建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将存于专户。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0207日、20210208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020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服务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

(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

1.2021年0204日、2021年0205日17时前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招标人:甘洛大烽置业有限公司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