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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状告物业公司 "物业强权"背后是机制畸形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5日

      临近3.15之际,湖南信息大厦的4位业主将长沙鹏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因业主拒交"空调主机运行费",从2006年1月至今,长沙鹏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鹏嘉物业)向所有拒交业主停售水、电。通过调查发现事件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问题,"官民争利"、"畸形"机制催生"物业强权"、"名不副实的的业主委员会"等诸多问题。
      湖南信息大厦是一栋高达30层的综合楼,集住家、办公、酒店、娱乐于一体。开发商为长沙康平房地产公司。据悉,该楼为银行贷款所建大部分产权均为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及职工所有。27-30层为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办公楼,除5-15楼为对外发售的公寓式办公楼以外,大部分出租。据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尚欠银行数千万元贷款和工程款。
    鹏嘉物业在向业主收取空调费的同时收取"空调主机运行费",即业主无论是否使用中央空调,每平米每月都需交纳4.6元费用,全年收费月度为9个月。
 一位业主说,中央空调收费应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用都没用凭什么收费。一位姓肖的业主说,我的办公的时间只有8个小时,大部分时间不开空调,我也要节约能源、节约资金。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分别将其物业出租给了高原红大酒店、金粉世家足浴、湘行天下餐饮、银行、桑拿等几家营业性单位,这些营业场所需要供暖的时间长、温度高。出租物业每年能为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带来数百万元的收入。而正是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出租举措,再加之鹏嘉物业为高原红酒店的下属公司,使得小业主们失去了话语权。
    肖业主说,在这栋被称现代化的信息大厦里,所有的房间都装有中央空调分户计量装置,为什么弃之不用,而采用落后的即将淘汰的按面积计算的方式计费?按面积收费很明显对营业性场所有利。
  一位姓吴的业主表示:"我在购房时,开发商并没有提到要交纳'空调主机运行费',当时就明确了中央空调是用多少收多少费。如果当时知道有'空调主机运行费',我就不会买这个房子了。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据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在购房时,房地产商对业主的承诺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翻开湖南省信息大厦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联系表,可以看到11位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7位是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工作人员。据了解这其中有基建办人员、办公室人员、会计等等。而与之不相匹配的是,信息大厦对外出售的5-15楼中,小业主数量就达到70多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王文说:"业主委员会中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业主利益的就只有我一个人。"王文介绍,开业主代表大会时,大租赁户甚至会列席并发表意见。天平就这样在"利益"的操控下失衡。
    在我国供暖费、中央空调费的计算方式一直存在争议。2006年的2月27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曾表示,要改变按照面积收取暖费的粗放办法,谁用热谁交费,这项改革大致要在两年内完成。仇保兴认为如果能像用水用电那样用暖气,能源的节约将能达到30%。
    虽然业主们找到湖南省信息产业厅一位姓钟的副厅长反映情况,他也表示此种计费方法不合理,停水停电属违法,将协调解决。但湖南信息大厦的矛盾依然在我行我素的演变,矛盾发展背后的隐忧令人忧虑。鹏嘉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十分惊恐的说,经常有人上门来吵架,有的吵得都要动手打人了,太可怕了,总有一天要出大事的。
    3月14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得知业主告上法庭,新闻媒体介入之后,湖南信息产业厅与长沙鹏嘉物业管理公司紧急磋商之后,对停水、停电的业主恢复供水、供电。但对于"空调主机运行费"的收取方式依然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