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物管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房安中心,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物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四川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川建安委〔2020〕8号)、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办〔2020〕2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路径,认真开展教育培训、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活动,增强全社会风险防范、安全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各级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通过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加深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活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于6月16日在全市范围展开,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在本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普及建筑施工、物业消防、农房质量安全等相关知识,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也可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对近期安全生产违规严重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告诫。在蓉各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应组织一次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突出案例警示教育主题,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务求达到警示效果。二是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观摩现场会,组织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先进技术及新工艺交流活动。三是各施工企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民工夜校等多种形式,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水平。
(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行业重点领域的应急演练。物业管理领域要组织开展以消防、防汛安全为主题的应急演练活动;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以危大工程管控为重点,组织开展基坑垮塌、工地失火、起重设备事故等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活动月期间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工作,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排查整治斗真见实。二是各相关单位应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以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好防高坠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部署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制定针对性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经费和工作责任落实,注重活动实效。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策划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力争寻求突破与创新,要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体鲜明、效果明显。
(三)大力宣传,全面参与。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四)加强检查,从严处理。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这条主线,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认真梳理问题台账,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处罚。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及时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排专人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总结、图片、视频等)。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0年6月1日上午12点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统计表(见附件1),每周五(6月5日、12日、19日、26日)上午12点前报送《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61889284;邮箱:102054615@qq.com)
附件:1.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联系表
2.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邮箱 | QQ或微信号 | 备注 |
1 | 负责人 | |||||
2 | 联络人 | |||||
…… | ||||||
注:此表于6月1号上午12点前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张军处。
附件2
2020年成都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部门组织或参加咨询活动场次 | 发放宣传资料分数 / 书籍册数 | 制作安全月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件数 | 开展安全月知识宣讲活动场次 | 门户网站或媒体开设专栏个数 |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 开展警示教育场次 / 人次 | 举办培训知识竞赛场次 / 人次 | 派出安全督导检查组个数 / 人次 | 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明查暗访次数 | 检查企业家数 | 发现安全隐患问题个数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起数 | 实施行政处罚次数 |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观摩场次 | 开 展 应 急 演 练 次 数 | 参加应急演练单位个数 | 参与应急演练人数 | 开设“云课堂”“微视频” 个数 | 新闻宣传报道发表媒体稿件数 | 网上“安全生产天府行”接收群众安全举报起数 | 推广 亮点经验 次数 | 曝光反面典型事件起数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