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13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我省将继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把物业服务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情况,选派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参加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新冠疫情防控卫生员”等培训,取得合格证,负责服务区域(小区、楼栋)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对阻碍防疫工作、妨碍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
加大防疫物资统筹调度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小区)防疫物资缺乏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防疫物资供应。对服务确诊病例、门岗、消毒和有害垃圾清理等感染风险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一线人员,优先调度配备防护、消杀等物资,保障防疫基本条件,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奖补等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应结合我省已出台文件的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各地可给予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适当财政补助、低成本贷款和贴息等有关金融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物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补贴。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可纳入政府及部门表彰及奖励范围等。
目前,全省有2.6万个小区,7633家物业企业、45.3万名物业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