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华庭”一期、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水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金都华庭”一期、二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金都华庭”一期、二期项目位于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222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43697.32㎡,
一期总建筑面积128470.54㎡,住宅建筑面积104250.24㎡,非住宅建筑面积2075.27㎡,地下建筑面积20846.39㎡,机动车停车位745辆(地上148辆,地下597辆),总容积率4.316,总建筑密度21.79﹪,绿地率30.00%。
二期总建筑面积115226.78㎡,住宅建筑面积92928.30㎡,非住宅建筑面积5583.94㎡,地下建筑面积16269.74㎡,机动车停车位691辆(地上135辆,地下556辆),总容积率5.170,总建筑密度37.67﹪,绿地率14.15%。
物业用房405.55㎡(含60㎡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位于建筑区划内2号楼1单元1楼至2楼建筑面积205.55㎡,建筑区划内2号楼2单元负1楼建筑面积200㎡。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水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198222313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5日工作时间内在金堂县“金都华庭”一期、二期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年11月04日工作时间内在金堂县“金都华庭”一期、二期项目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9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90分(含90分);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照常上班),金堂县“金都华庭”一期、二期项目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成都水都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