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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锦城湖岸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中洲锦城湖岸小区”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 公开 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中洲锦城湖岸小区   
建设单位: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洲锦城湖岸小区”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616号。北至中洲锦城湖岸小区项目用地红线,南至天府一街,西至中洲锦城湖岸小区项目用地红线,东至益州大道。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572826.36平方米,本次招标建筑面积272827.86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83435.1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7530.28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25781.81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含3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123.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87045.12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69198.54平方米,地下住宅(储藏室)面积9563.7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3127.1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198.61平方米,垃圾用房面积117.2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4754.43平方米,地下消防控制室面积85.52平方米。
全民健身场所291.16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位20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5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321.69㎡(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位于:40号楼一层,建筑面积123.08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40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198.61平方米,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40号楼一层物业用房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 08 20 日、2019 08 21 日工作时间内在 成都市双流区白家镇西航港成白路88号华丰食品城504栋5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 08 20 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双流区白家镇西航港成白路88号华丰食品城504栋5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80分;
(四)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未被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两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9 08 16 日、2019 08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成都市双流区白家镇西航港成白路88号华丰食品城504栋5楼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联系人:阳女士,联系电话:17361062198/028-85875476。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