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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阳俊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星阳俊园”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星阳俊园

建设单位:成都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彭州市濛阳镇濛三南路131号。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濛三南路,南至杨柏路(一期与二期之间公共通道为市政道路),北至濛兴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星阳俊园总建筑面积268916.44平方米: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96096.50平方米:其中住宅184575.87平方米,商业10300.96平方米,垃圾用房153.64平方米,门卫室56.1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97.18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80.10平方米,物管用房861.21平方米(含业委会用房40.8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3786.58平方米;机动车库61758.1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3303.94平方米,设备用房3542.7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2.33%,总容积率:2.00,绿地率:32.00%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位)1963辆:其中住宅机动车停车位1847辆,非住宅机动车停车位116辆。

地下非机动停车位1963辆:其中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1847辆,非住宅非机动车位116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861.21㎡;一期地上及地下室、二期地上。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40.80平方米;一期3号楼1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工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只有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0808日、201908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捌佰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08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捌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90806日、20190807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记分截图一份(加盖报名企业鲜章),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盖章原件一份。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