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对“光华壹号花园”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光华壹号花园
建设单位: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青羊区苏坡乡培风村4、5、6组。
四至范围:东至临清溪雅筑,西至光华南二街,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光华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酒店
光华壹号花园总建筑面积270985.60平方米:其中住宅162133.36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17733.69平方米、高层住宅144399.67平方米)、酒店21913.53平方米平方米,住宅物业管理用房519.12平方米(含业委会用房33.18平方米),酒店物业管理用房100.92平方米,住宅消防控制室56.39平方米,酒店消防控制室72.74平方米,门卫室66.5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571.94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75264.22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2437.5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6553.72平方米,地下物业管理用房230.60平方米,垃圾用房65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3.00%,总容积率:3.60,绿地率:30.18%。
机动车停车库(位)2132个(住宅停车位1950个、酒店停车位182个) ;
非机动车库(位)1625个。
电梯44台。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共850.64㎡:住宅地上519.12㎡、酒店地上100.92㎡;住宅地下230.60㎡(含业委会用房33.18平方米)位于8号住宅楼1层、9号住宅楼1层及负1层;酒店1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3.18平方米(物业用房内)位于8号住宅楼1层。
三、招标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光华壹号花园”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