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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星荟中心”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保利(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保利星荟中心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保利星荟中心               

建设单位:保利(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东至剑南大道中段,西至荣华南路,南至规划用地,北至盛源街。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办公。            

“保利星荟中心”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666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739.96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00000.1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599.16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0119.79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00.65平方米(含业委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00.21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80.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833.91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21773.3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578.0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756.61平方米,地下商业面积163.6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00.2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面积57.96平方米,蓄水池建筑面积250.94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53.09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6.00,总建筑密度:45.00%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739辆,地上机动车位63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67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25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400.90平方米;

分别位于:5号楼1F3号楼-2F (地上:200.65㎡,地下200.25)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5号楼1F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保利(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话:13402870829                  

        人: 罗女士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少于5(5),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913日至201809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项目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91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项目所在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足额缴纳税收及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8 1109日、 2018091217:00前到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项目所在地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第五条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为合格的报名单位。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保利(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