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万汇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欢乐汇广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欢乐汇广场
建设单位: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万汇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范围内A项目地块。
四至范围:东至三环路绿化带,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沙湾路西沿线。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办公、商业
欢乐汇广场总建筑面积301957.09平方米;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2191.0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7739.63平方米,商业用房23236.53平方米,连廊(连接二期A4地块)226.06平方米,文化娱乐用房89961.2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52.60平方米(含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公厕188.1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86.84平方米;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8494.54方米:其中首层架空部分(停车使用)7544.87平方米,垃圾用房24.34平方米,外墙保温层925.3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21271.5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12503.35平方米,办公用房2276.1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87197.75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4885.1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垃圾用房196.7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22.14平方米,蓄水池1034.70平方米,设备用房12755.5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36.65%,总容积率:1.86,绿地率:31.07%。
机动车停车库(位)2215个 、非机动车库(位)4747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962.6㎡;位于1#楼3层、2#楼B座5层、3#楼1层;2#楼C座负1层、3#负2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1#楼3层、2#楼B座5层、3#楼1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万汇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欢乐汇广场”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