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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街坊”安置房建设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北街坊”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北街坊”安置房建设工程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灌口镇高埂村八组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总建筑面积92974.1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0928平方米(其中多层建筑面积22998平方米,高层建筑面积3793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8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696.91平方米.机动车位702个,非机动车位935个。

容积率1.471,建筑密度25.84%,绿地率38.21%

物业用房:460.01平方米

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位于该建筑区划物业用房内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的企业,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包含100分。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两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其他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二)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三)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七、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80912日至201809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报名,2018914日、2018917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到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40286262

                                          招标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