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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湖九园(二期-六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听湖九园(二期-六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金茂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听湖九园(二期-六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听湖九园(二期-六期)       
建设单位:成都金茂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青白江区大同镇凤凰东二路99

四至范围:东至凤凰东三路,西至凤凰东二路,南至凤祥大道,北至凤凰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
总建筑面积465817.26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321416.8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4775.4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95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门卫室30平方米,公厕8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308.66平方米;地下机动车裤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07211.3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容积率3.00,建筑密度35.00%,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动车位4112辆,非机动车位4255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995平方米。
2.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金茂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工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628日、20186 29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6 28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201862620186 2717时前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听湖九园(二期-六期)”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