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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裕崇州西区P3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按照国务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嘉裕崇州西区P3地块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位于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泗安村四、五、九、十组;

物业类型为:住宅。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83083.2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1041.2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933.27㎡,地下建筑面积123979.72㎡,物管配套用房面积1152.89㎡(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60㎡)。

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313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一)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 1092.90平方米;

(二)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希 

联系电话:13540286262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531日至2018053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53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805291700分前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