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决定对“自在轩”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筑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974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483.79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8118.87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7848.38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35575.4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089.01平方米(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1032.7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61.81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39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温层)为270.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364.92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17675.06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356.44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为38.77平方米,蓄水池建筑面积为157.98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4.00,建筑密度为20.00%,绿地率为25.0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55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451个。
四至范围: 北至学府芳邻小区,南至静缘路,西至四川农业科学院 ,东至成龙路 。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缘路50号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8年 5 月 22 日、2018年 5 月 23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028-87789882)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一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二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