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信合中心”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鑫信合中心”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开发建设单位: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办公、商业。
“鑫信合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15295.33㎡。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9192.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419.56㎡;非住宅建筑面积97449.86㎡(办公楼建筑面积41173.87㎡、培训中心建筑面积46010.64㎡、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265.35㎡);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22.94㎡(另有322.94㎡位于地下)。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建筑面积7971.47㎡: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5367.35㎡、避难层建筑面积2604.12㎡。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68131.50㎡(三层)。
容积率:6.0。
绿地率:30.02%。
总建筑密度:44.47%
机动车停放库(位)1194辆:其中地上商业用房停车位40辆;地下住宅停车位414辆、地下办公楼停车位330辆、地下培训中心停车位368辆、地下商业用房停车位42辆。
非机动车位1074辆:其中住宅停车415辆、办公楼停车位165辆、培训中心停车位184辆、商业用房停车位31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645.88㎡;坐落位置:住宅4号楼2层(含业委会活动用房)、1号楼裙楼地下夹层。
业主委员会用房30平方米;坐落位置:住宅4号楼2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本项目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七名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
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
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12月03日(周末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依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6.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通知书》以及《注册地不在成都市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责任事故、安全问题(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相关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02日至2017年12月03日(周末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证照均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64055128
招标人: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207年11月30日
附件一:
资格预审公告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鑫信合中心”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成都菩提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1.1项目名称:鑫信合中心
1.2项目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建设单位: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办公、商业。
总建筑面积为215295.33㎡,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9192.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419.56㎡;非住宅建筑面积97449.86㎡(办公楼建筑面积41173.87㎡、培训中心建筑面积46010.64㎡、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265.35㎡);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22.94㎡(另有322.94㎡位于地下)。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建筑面积7971.47㎡: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5367.35㎡、避难层建筑面积2604.12㎡。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68131.50㎡(三层)
员工食堂就餐人数约1000人。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依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2.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4、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2.5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6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通知书》以及《注册地不在成都市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2.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责任事故、安全问题(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投标人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通过资格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七名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
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优先。
4.1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年12月02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日9:00时至 17:00 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 )整。投标人需要现场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3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99号时代天城17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结束后,请资格预审排名前七名的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对于存在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7.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64055128
附件二:
鑫信合中心项目
物业服务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菩提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12月02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鑫信合中心”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成都菩提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鑫信合中心
1.2项目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建设单位:成都鑫信合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办公、商业。
总建筑面积为215295.33㎡,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9192.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419.56㎡;非住宅建筑面积97449.86㎡(办公楼建筑面积41173.87㎡、培训中心建筑面积46010.64㎡、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265.35㎡);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22.94㎡(另有322.94㎡位于地下)。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建筑面积7971.47㎡: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5367.35㎡、避难层建筑面积2604.12㎡。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68131.50㎡(三层)
员工食堂就餐人数约1000人。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依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2.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4、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2.5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6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通知书》以及《注册地不在成都市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2.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责任事故、安全问题(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投标人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通过资格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七名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
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优先。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年12月02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日9:00时至 17:00 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 )整。投标人需要现场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3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99号时代天城17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结束后,请资格预审排名前七名的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6、资格预审合格的通知
资格预审完成后,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资格预审前七名的投标人。
7、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7.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64055128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1、总则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对“鑫信合中心项目”物业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设施设备等详见招标公告。
为了有利于本次招标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七名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优先。
2、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将面向具有独立法人的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且诚信守法,无有效投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提供、填写。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书应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否则申请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预审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共设7人,其中招标人选派2人参与评分,其余5人从市房产管理局评标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同时招标人可选派1人监督评标的全过程。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本须知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依据附件2《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进行详细审查评分。
4、投标申请人要求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未曾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诚信记录良好。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7年12月11日13时30分前送达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99号时代天城17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共7套,正本1套,副本6套。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面上应清楚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申请人的鲜章。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
6、通知与确认
只有资格预审前七名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修改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标准;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资格。
附件1:
资格预审必须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 |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有效 |
3 |
税务登记证 |
有效 |
4 |
资质证书(壹级) |
有效 |
|
5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
有效 |
|
6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
有效 |
|
7 |
企业信用 |
无有效投诉、2014、2015、2016年度信用分100分以上 |
近三年企业信用记分记录 |
附件2: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企
业
信
用
和
荣
誉
20分 |
1、投标人2014年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记分150分以上得3分,120-150分得2分,100-120分得1分,100分以下得0分;
2、投标人2015年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记分250分以上得3分,150-250分得2分,100-150分得1分,100分以下得0分;
3、投标人2016年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记分300分以上得4分,200-300分得2分,100-200分得1分,100分以下得0分; |
10 |
提供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2014、2015、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出具的不得分。 |
2 |
投标人现管理的办公楼项目中有获得并一直保持“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获得并一直保持“四川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
10 |
提供获得国优、省优的证明材料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发布的认可通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3 |
企
业
实
力
16分 |
企业成立后取得一级资质5年以内得0分,5-10年得5分,10年以上得6分。 |
6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4 |
投标物业公司持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10人以上得10分,6-9人得6分,1-5人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10 |
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需提供该部分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保机构盖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5 |
物
业
服
务
业
绩
和
经
验
64分 |
投标人连续管理单一业主写字楼或办公业态四万平方米以上且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每有一个项目得3分,最多得24分。 |
24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6 |
投标人所管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1)银行业省级或直辖市以上总行、分行的;(2)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省会城市以上总行、分行的;(3)地方性商业银行为省会城市以上总行的。 |
15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7 |
投标人为所管项目提供500平方米以上就餐食堂管理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
12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
8 |
投标人所管项目有1000平方米以上数据机房的,每有一个项目得2.5分,最多得5分。 |
5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9 |
投标人有酒店物业管理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
5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10 |
投标人有住宅管理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
3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总计 |
100分 |
注:以上的含本数,以下的不含本数。
第三部分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 ”物业服务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 请书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在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一览表
3、2014-2016年度以来财务报表
4、物业专业人员一览表
5、其他资格预审评审标准中要求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委托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物业服务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如需委托代理人,必须填写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不需委托时则只填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
(投标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在阅读和充分理解贵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后,向贵方提出 (招标项目名称)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我单位在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时,一并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方随时准备接受贵方或授权代表进行查询,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和我方的能力及信誉。
我方在此声明,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件资料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1.一般业绩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2 |
注册地址: |
3 |
总部(现在)办公地址: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
8 |
营业范围: |
9 |
公司基本情况简述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表2:
在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m2) |
获奖情况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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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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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 计 |
|
|
投标人: (公章)
附表3
财务报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二、 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年度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
附表4:
物业专业人员一览表
职位 |
人员
资料 |
人员姓名 |
出生 年 月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工作年限 |
自 |
至 |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经验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