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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淳家园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决定对“清淳家园二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清淳家园二期”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8组、12组。
本区划规划净用地面积97328.4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43222.59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70773.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3564.36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7208.75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2008.39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988.52平方米;活动室建筑面积282.63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3929.2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72449.48平方米; 1F,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59690.1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2310.8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及交通建筑面积10205.54平方米,地下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42.97平方米。
绿地面积29198.5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A区3.26,B区2.43;绿地率:30%;建筑密度:A区26.56%,B区22.67%。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1640个,其中,地上机动车位68个,地下停车位1572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988.52平方米,位于12#楼3单元1层、6#楼1单元1层,13#楼1单元1层,16#楼2单元1层,活动室用房建筑面积282.63平方米。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7日工作时间内前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9月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4日和9月5日9:00-17:00前工作时间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计分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入川备案、入蓉备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查验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 话:86630101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 9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