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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原岸小区二期(华侨城东岸四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华侨城原岸小区二期(华侨城东岸四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成彭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总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0546.33平方,总建筑面积173475.32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面积132395.20平方米: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118154.58平方米;
非住宅建筑面积14240.6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130.99平方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88.21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383.53平方,消防控制室104.68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6564.82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81.47平方米;农贸市场5963.92平方米;公厕119.43平方米) 非机动车坡道56.60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489.77平方米,(建筑保温层938.92平方米;垃圾用房48.00平方米;架空层502.85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及层数39590.35平方米,地下2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34643.59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810.87平方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2835.54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157.7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2677.79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开闭所)300.35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9163.90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800平方米。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60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 4.33;建筑密度23.14%;;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停车位899辆,其中住宅停车位828辆,非住宅停车位71辆,(商业停车位36辆,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物管用房停车位35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1606辆,其中地上非机动车位400辆,地下非机动车位1206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29#楼1F、2F、-1F,建筑面积:541.28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50.26㎡。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多于3家(含3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10月9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100分及以上。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30日和10月8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入川备案通知书及入蓉备案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所有证件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6630101
 
 
招标人(盖章):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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