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决定对“西岸翠景”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西岸翠景”
建设单位: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万福村三社,四至范围:东至绿茵豪庭,西至鼎犀名城,南至万科城,北至万福路。
本物业的服务标准拟按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四级标准执行;收费形式拟采用包干制。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西岸翠景”总建筑面积149743.7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2687.7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865.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49.2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业委会活动用房),公厕50平方米,其他用房5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412.0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1228.9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18%,总容积率:4.08,绿地率:30.00%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位)105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449.20㎡;1号楼1层、2号楼地下负1层(含业委会活动用房)。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1号楼1层(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张女士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月22日、2016年09月2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月22日工作时间内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年09月20日、2016年09月21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016年
09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