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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新川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龙湖锦川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龙湖新川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龙湖新川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四、五组。
总建筑面积328761.94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38158.1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0488.62平方米(含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06,288.00平方米,叠拼住宅建筑面积14200.62 平方米) ;非住宅建筑面积17669.54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17218.54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51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183.30平方米,其中首层架空层机动车停车库728平方米,基础非机动车停车库52.6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87420.48平方米;地下2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82792.3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999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49平方米,地下垃圾用房面积180平方米,地下蓄水池建筑面积1021平方米;地下市政设施用房30平方米。
绿地面积20414.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50, 绿地率30%,建筑密度:率22%。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库2792个,其中住宅停车位2646个,商业停车位146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位于27号楼3F、4F, 7号、24号楼负1、负2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27号楼 4层物管用房内。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205日至2016年020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20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204日17:00前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盖章):成都龙湖锦川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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