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平乐古镇平沙落雁一期 ”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平乐古镇平沙落雁一期”旅游风景区位于成都市邛崃市平乐镇,景区总占地面积为11300.66平方米,“平乐古镇平沙落雁一期”地上商业用房建筑总面积为10881.86平方米,由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经营。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0.63。
本区“游客中心”全权委托给物业服务公司。
2、物业类型:旅游风景区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邛崃市平乐镇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6 年 1月27 日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7713551695)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年 1月 25日、2016年 1月 26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7713551659)。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