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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莲花坊(一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宇顺.莲花坊(一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5983.07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为101103.75平方米、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为1935.95平方米、物业用房124.62平方米(含业委会用房3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884.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34.24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7295.5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780.9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857.68平方米。
四至范围:南至鹏飞路、北至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东至人和路、西至柳岸路。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4.02%,综合容积率4.42;绿地率为33.53%。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946个(地上停车位102个,地下停车位844个),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256个。
2、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鹏飞路333号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叁级(含暂三)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
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我单位将依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0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该项目在建筑区划内无卖口子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现象。如有发生,愿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温江区和盛镇石牛村十二组16号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3689070771
 
 
招标人: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