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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佳广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成都乐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乐佳广场”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乐佳广场”
建设单位:成都乐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都江堰市永寿村十四、十六组。
四至范围: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都江堰大道,东至沙西线,西至永安大道南三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办公、商业。
“乐佳广场”:总建筑面积163531.63平方米,其中:办公58884.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5567.28平方米,物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建筑面积492.8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73.0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48513.64平方米。
总容积率3.81,建筑密度47.82%,绿地率10%。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15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92.82平方米;位于1号楼4层,地下负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1号楼4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乐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安居路110、112号
电  话:13980641157
联系人:杨先生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08月19日至2015年08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安居路110、112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08月19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安居路110、11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安居路110、112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乐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