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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路29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及附属设施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川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望江路29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及附属设施”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四至范围:北至中海格林威治城,南至川大铮楼,西至川大华西村,东至川大红瓦宾馆。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004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2886.93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35119.71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为132525.05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2594.66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4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4.30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30.0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面积为254.73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为76.74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为19.2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204.42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2056.64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为106.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604.38平方米,其中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40433.91平方米,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2420.7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为2495.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9栋,框架结构1栋,共10幢,综合容积率4.5 ,建筑密度为18.16%,绿地率30.18%,绿地面积为 9068.9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1197个,地上临时停车位138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460个(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310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1150辆)。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 
5、竣工交付时间:2017年 8月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川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 6 19 日、2015 6 2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20156    19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90分;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于2015年6 月17日至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及明细(提供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七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成都物业网上发布
 
招标人:四川川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