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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乐家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成都华油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决定对“福乐家园”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福乐家园”
建设单位:成都华油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都江堰市高埂村2、6组
四至范围:东至美好家园,西至通站路,南至蒲阳路,北至堰华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福乐家园”总建筑面积109976.1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201.22平方米,(其中:住宅75559.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251.48平方米,物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公厕92.2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69.36平方米,门卫室24.32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23447.27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131.94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面积195.74平方米。
总容积率1.991,建筑密度17.91%,绿地率30.39%。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2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70.24平方米(位于2号楼1层、负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2号楼1层)。 
三、招标人
成都华油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菩提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8号8单元3楼11号
电  话:028-64055128
联系人:徐先生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2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8号8单元3楼11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4月2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8号8单元3楼11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7日(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8号8单元3楼11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华油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