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天府欧城三期A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天府欧城
建设单位: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七路31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天府欧城三期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53471.35平方米。本次招标面积53471.3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8534.03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8.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58.34平方米。
天府欧城三期A区共计建筑物4幢。总户数502户。
天府欧城三期A区规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81辆,地上临时机动车位294辆。规划非机动车位1654辆。
二、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 4 月 2 日、2015年4 月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C-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4月 2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C-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5年4月1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C-803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五、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七路31号
联系电话:81514366
联系人:陈女士
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