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海棠佳苑”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海棠佳苑
建设单位: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本建筑区划位于锦江区三圣乡大观村六组、粮丰村三组、新华村六组规划红线范围内。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243509.1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06164.80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0153.86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4879.31平方米,300套;公租房49903.29平方米,951套;经济适用房59335.48平方米,1000套;限价房46035.78平方米,544套。非住宅面积36010.94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4763.18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面积1247.76平方米,其中:物管用房建筑面积781.25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30平方米),物业其他配套用房466.5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7344.37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27212.52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6981.8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3150平方米。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969个,其中地上露天停车位194个,地下停车位775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5439辆。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9.94%;综合容积率4.97,绿地率为30.88%。
备注:房屋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备案为依据。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为781.25平方米,位于8栋1单元3层1、2、3、4、5、7、8号。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8栋1单元3层6号。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6楼602室
联系电话:028-86611063
联系人:丰老师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5年3月12日至 2015年3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2414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5年3月12日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241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一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3年度信用记分累高于170分(含170分)以上,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无信用记减分。
六、招标人管理要求
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标企业承担相应的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中标企业应接受并完成好受委托事项,委托事项如下:
1、按《成房发〔2012〕111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执行《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保修期内房屋质量缺陷维修管理细则(试行)》、《成都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承接验收管理细则(试行)》、《成都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对物业项目专有部位进行承接查验工作及质保期内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和督促整改。
2、按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的要求对住户进行入住和退出登记,采集、分类整理、更新、上报住户基本信息,并协助住户办理退房手续。
3、按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房屋使用日常巡查,制定周、月、季巡查计划,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各阶段巡查记录,发现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调换、经营、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欠租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委托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报告。
4、建立房屋管理台账,对未配租房屋的进行维护管理。
5、收取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金、入账,制作、更新租金管理台账,做好租金催收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第一季度(1-3月)租金收缴率达95%以上,第二(1-6月)、三(1-9月)、四(1-12月)季度租金收缴率达98%以上;廉租住房第一季度(1-3月)租金收缴率达85%以上,第二(1-6月)、三(1-9月)、四(1-12月)季度租金收缴率达90%以上。
6、做好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专有部位维修报修登记、回访、施工单位考评工作,确保维修的及时性和住户的满意度;做好保障房小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外的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及增加,包括方案拟定、组织实施。
7、负责其他委托管理工作: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的送达、报送等工作;定期走访住户,收集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住户家庭成员及经济、住房变化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建立回访制度;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归集和保管工作;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宣传、培训等活动。
8、每季度接受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的考评监督,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季度考评结果,支付与考评结果相同比例的委托管理费。
连续两个考评周期单位的考评结果在70分以下的,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不予支付其第二个考评周期的委托管理费;连续三个考评周期单位的考评结果在70分以下的,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不予支付其第二、第三个考评周期的委托管理费,并可与其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9、完成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在委托管理期间,若原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事项、委托金额、考评办法等)与所涉政策、文件等有修改或另行出台新的政策、文件的,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政策、文件执行。
七、投标报名时间
(一)于 2015年3月11日17时00前(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2414室报名。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的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