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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锦地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南城锦地二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6225.92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76050.2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65276.5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0760.1平方米,门卫用房建筑面积为13.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46.37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29.3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24.83平方米(其中地上417.83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48.66平方米;地下407平方米),统一配置于“南城锦地一期”为南城锦地一、二期共用。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2.94,建筑密度为27.34%,绿地率为35%。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877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121个。
四至范围:北至本项目一期,南至文体路,西至经四路,东至晋康南路。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崇阳镇崇阳街道晋康南路666号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4 11   3  日至 2014   11    4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4  11    3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年  10  30 日、2014年 10  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 :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