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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天骄”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伊泰·天骄”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伊泰·天骄  
建设单位: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伊泰·天骄”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88号,东至汇泉南路,南至汇泉西路,西至二环路东四段,北至通宝街。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一、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不含代征地)53894.45㎡。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312054.37㎡。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15448.43㎡。
其中,1.住宅建筑面积212569.90㎡;
2.非住宅建筑面积2878.53㎡。
(1)商业建筑面积2214.43㎡;
       (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64.10㎡。
A.物管用房建筑面积660.10㎡(其中业主委员会活动室面积30㎡);
B.规划要求的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门卫)4㎡。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632.70㎡。
        其中,1.住宅首层架空层建筑面积(绿化和活动空间)2955.05㎡;
              2.超高层住宅避难空间建筑面积2494.65㎡;
             3.垃圾用房建筑面积183.00㎡。
(三)、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90973.24㎡,二层。
  其中:1.地下机动车库面积76786.92㎡;
2.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3800.45㎡;
3.地下设备用房面积5277.71㎡;
4.地下物管用房面积518.36㎡;
5.地下商业面积2564.91㎡;
6.地下储藏室面积2024.89㎡。
三、容积率:总容积率4.00;住宅容积率3.95。
四、基底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9647.11㎡;
高层主体基底(基座)面积7987.16㎡。
  五、建筑密度:总建筑密度17.9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4.82%。
六、总绿地面积13474㎡。
其中,集中绿地面积4044㎡;
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2022㎡。
七、绿地率:25%
八、机动车位(地下):2187辆
1.住宅停车位2148辆;
2.商业停车位39辆。
九、非机动车位2435辆。
(一)地上停车位535辆,其中住宅停车位535辆,商业停车位0辆;
(二)地下停车位1900辆,其中住宅停车位1613辆,商业停车位287辆。
十、全民健身场所1050㎡。
十一、居民健身设施200㎡。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位于:1栋住宅-1F至2F,建筑面积1178.46㎡。
(其中包含30㎡的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1栋住宅2F物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509日、2014051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光耀三路188号绿岭A区7号楼(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509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光耀三路188号绿岭A区7号楼(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40507日至201405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光耀三路188号绿岭A区7号楼(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光耀三路188号绿岭A区7号楼
联系人:吴熹             
 联系电话:13880809031
 
伊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201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