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大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公园世家”一期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公园世家”一期
建设单位:四川大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699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菁华路,南至凤凰大道二段,北至规划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公园世家”一期总建筑面积190217.92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9992.5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2825.8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586.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80.20平方米(含业委会活动用房);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0225.37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4.14%,总容积率:4.00,绿地率:40.44%。
机动车地上停车位194个,地下室内停车位93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726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50.20㎡;位于1栋2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1栋2层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四川大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33号成都武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楼第二层205号
电话:13808208105
联系人:吕先生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33号成都武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楼第二层205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33号成都武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楼第二层205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12月06日、2013年12月09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四川大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大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