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生态城Y8组团”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3744.86平方米;其中低密物业建筑面积为43531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69.47平方米(其中的下69.47平方米),门卫用房19.2平方米,地下建筑工地面积10094.66平方米。
四至范围:南至香山村十三社、北至香山村二十一社、东至香山村十社、西至香山村二十一社。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44.75%,综合容积率1.08;绿地率为35.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建筑物停车位302个(其中地下停车位302个),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257辆。
2、物业类型:低密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 双流县华阳街道香山村十社、十三社、二十一社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
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我单位将依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四、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09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双流县华阳麓山大道二段六号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