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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外滩”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大邑外滩”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大邑外滩
建设单位:成都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桃源新城,四至范围:东至蜀望路,西至滨河路,南至鑫河国际花园,北至温泉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29063.6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96411.00平方米(住宅81246.3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798.96);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架空层)1595.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31057.36平方米-2层(地下机动车库30349.5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130.98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576.8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25%,容积率4.0;绿地面积8771.06平方米;绿地率36.39%。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建设机动车位966辆,其中地下停车位966辆,地上临时停车位15辆。非机动车位1262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33.82平方米,座落位置:6号楼地下1层、3号楼1层及夹层、4号楼3-4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座落位置:3号楼1层。
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西壕沟北段173号
联系人:余静
电  话:13980493553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1月01日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西壕沟北段173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0月31日17:00前在大邑县晋原镇西壕沟北段17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在大邑县晋原镇西壕沟北段173号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就提供资质备案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成都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