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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御景蓝湾(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金山·御景蓝湾(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山·御景蓝湾(一期)           
建设单位  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 龙泉驿 区  阳光大道89号  ,四至范围:东至 阳光大道,西至同安镇大河小区,南至林溪美城,北至同安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 61402.8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 1228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 125213.3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7903.84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86535.7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166.36平方米,物业用房120.61平方米,公共厕所33平方米,架空层609.9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631.14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 6  幢(其中住宅 6  812  套);建筑结构为框剪  。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 27.11  %;综合容积率  4.3  ,绿地率为 20 %。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887  个,其中地上露天停车位  32   个,地下停车位855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942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  120.61平方米
坐落位置:位于2#楼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  30  平方米;
坐落位置:位于2#楼2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4楼
联系电话:028-84877566
联系人:曾女士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1105日、2013110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110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13年11月04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报名(电话:84877566)。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所有投标单位均须到龙泉驿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