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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润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香城润园”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新民村5社 。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
   “香城润园”总建筑面积88182.12平方米;电梯住宅建筑面积56491.8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224.19平方米 。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1.8,绿化率30%,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库.732辆,其中地上175辆,地下557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60.36平方米, 位于17号楼 1层、19号楼负一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17号楼 1层。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年10月16日至2013101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新民村5社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年10月1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新民村5社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信用记分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10月14日和1015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新民村5社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新民村5社   
联系电话:64859966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