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锦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锦城华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城华府
建设单位:成都锦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西城角巷,四至范围:东至宁夏街;西至市建六公司宿舍;南至西城角巷;北至树德巷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3、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4657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074.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373.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200平方米。
4、绿地率25.2%,总容积率6.72,总建筑密度19.8%
5、本建筑区划规划机动车位238辆;非机动车位845辆。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坐落位置:地上底层、地下一层。(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坐落位置:地上底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含暂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
五、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只有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9月17日至2013年0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146号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14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肆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七、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09月13日、2013年0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时到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146号报名。
招标人:成都锦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13880981462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146号
日期:201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