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蓉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锦东庭园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东庭园二期
建设单位:四川蓉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东庭园二期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4号。总建筑面积202806.73平方米。
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185651.55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26455.9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5674.72平方米,其他781.2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的建筑面积(架空层)3793.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402.41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总建筑面积17155.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14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14.69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8幢;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项目的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为16.2%,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建筑密度39.44%,住宅用地容积率3.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容积率2.36;住宅用地绿地率58.83%,卫生服务中心绿地率29.11%。住宅用地总绿地面积42231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用地总绿地面积1248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376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4辆。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位1437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644.76平方米;
座落位置:3栋地上一层、二层、4栋地上一层、二层、地下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43.50平方米;座落位置:3栋地上一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蓉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科源种子大厦附楼三楼
电 话:84590969-623
联系人:卢乾翠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9月 16 日、2013 年9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9 月16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投标单位证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川蓉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