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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中央鹭洲”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华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建发•中央鹭洲”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建发•中央鹭洲
建设单位:成都市华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建发•中央鹭洲” 总建筑面积87353.38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面积:60217.01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总建筑面积47972.10平方米,共计428户。地上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2043.41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1.5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74.50平方米(含业委会用房3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架空层)1143.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992.64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873.33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6082.55平方米。
容积率:3.00;建筑密度:39.3%;绿地率:30.3%。
建筑结构: 框剪结构。
    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备的地下机动车停放库共计576个, 位于区划负一、负二层。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34.52平方米,位于2#楼1、2层、负一层。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30.81平方米,位于2#楼1层。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730日至2013年0731日工作时间内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项目售楼部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73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项目售楼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及)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726日和0729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项目售楼部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项目售楼部
联系人:  蒋连兵
电  话:  86630333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华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