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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创想中心”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天府华侨城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 华侨城创想中心”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华侨城创想中心
建设单位:成都天府华侨城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内,四至范围:南至干休所,北至银杏大道,东至三环路,西至纯水岸一期。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用房。
   “ 华侨城创想中心”总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7317.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473.35平方米;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3216.53平方米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3386.49平方米;文化娱乐用房建筑面积5815.15平方米。绿地面积1537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36794.78平方米,地下二层。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 2.17
容积率:2.17    建筑密度23.99%,绿地率36.02% 。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03辆  。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87.96平方米,分别位于B座四楼和负一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物业用房内。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年07月18日至20130719日工作时间内在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内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0718日工作时间内在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信用记分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07月16日和0717日17时00分前到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内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金牛区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规划红线内项目所在地           联系电话:86630333
 
 
 
           招标人(盖章):成都天府华侨城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