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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A区安置房新建工程(龙王渡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 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盖章)决定对“工业园区A区安置房新建工程(龙王渡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A区安置房新建工程(龙王渡二期)    
建设单位: 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兴园路。
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914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177.79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61035.1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9073.4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158.9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8654.81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430平方米,规划要求的其它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4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5793.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142.66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34216.6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92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15幢;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为29.87%,总容积率3.775;绿地率35%。总绿地面积24199.3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015辆,地上室外机动车停车位778辆,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地上非机动车位3806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座落位置:二栋地上一层、九栋地上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内);
座落位置:二栋地上一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86250448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 715日、2013 71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7 15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