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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花满庭二期•南区 ”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新都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蓝光·花满庭二期·南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蓝光·花满庭二期·南区
建设单位:成都新都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 四至范围: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客运站,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蓝光·花满庭二期·南区” 总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284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414.90平方米。电梯住宅建筑面积59333.25平方米,共计4栋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624.1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84.1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23917.05平方米,地下二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20156.3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988.38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586.20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6852.58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50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90; 建筑密度21.97%;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停车库650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994辆。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15.99平方米。 位于4号楼1层、负1层。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46.63平方米,位于4号楼1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58日至2013年59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58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5月06日和0507日17时00分前到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  
电话: 86630333
 
 
 
 
招标人(盖章):成都新都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