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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阳光”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锦绣阳光”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绣阳光”
建设单位: 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柳城白马庙街167号,四至范围:东至爱家天地,西至万春路,南至白马庙街,北至白马庙市场。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锦绣阳光”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82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52.6平方米。住宅23132.86平方米,非住宅4430.2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8.51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地下建筑建筑面积6551平方米。
密度:27.99%,容积率:3.35,绿地率:30.88%。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234辆,其中地面停车位46辆,地下机动车位188辆(含地下机械停车位93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地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38.51平方米,位于1栋1单元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1栋1单元1层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13880761009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接到邀请书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0507日、20130508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围城路东段149号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0503日、20130506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围城路东段149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