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新神风·金牛座”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赵家村1组。四至范围:东至西二路,西至西三路,南至北三路,北至北四路。
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3、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99935.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1332.75,其中住宅面积135811.58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15056.48平方米,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452.99平方米,门卫室面积11.70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4748.26平方米,其中消防控制室面积54.02平方米,工具库房面积469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54.05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40664.06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476.20平方米,地下物业用房375.54平方米,地下设施设备用房面积1338.25平方米。
4、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5栋。
5、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21.99%;容积率3.10;绿地率为 33.28%。
6、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车位1485辆(其中地下机动车车位1285辆,地上机动车位200辆)。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828.53平方米。位于13号楼1层、2层,地下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坐落位置:位于13号楼1层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资质证书及叁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4月01日至2013年04月02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新都镇新广路289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04月01日工作时间新都区新都镇新广路289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3年03月28日至2013年0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都区新都镇新广路289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13438830101
201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