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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运星城”三、四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0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长丰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鸿运星城”三、四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鸿运星城”三、四期
建设单位:四川长丰投资有限公司
“鸿运星城”三、四期位于彭州市天彭镇牡丹大道西侧,东至牡丹大道,南至牡丹北路,西至牡丹东路,北至金华西路一段。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
“鸿运星城”三、四期总建筑面积174156.5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4550.3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34.6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62.94平方米,地下停车位和设备设施用房建筑面积7337.64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1.89平方米,垃圾收集点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5.136%,总容积率:3.59,绿地率:30%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58.94㎡;位于8号楼1层、2层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位于8号楼1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长丰投资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225日、2013226日工作时间内在彭州市天彭镇调露村6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 225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彭州市天彭镇调露村6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三级资质证书以上(含三级)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3221日至20132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彭州市天彭镇调露村6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调露村6组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28-83460168
四川长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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